当前位置: 主页 > 环发资讯 > 通知公告 » 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 防雷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代管制暂行办法(修订)》和我司与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的《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代管合同》,我司代管的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防雷检测单位,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琼山区椰海大道20号)西侧,总用地面积 1424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6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14.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85.3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栋卫生应急业务综合楼、1栋应急检测中心楼、1栋洗消与一线疾控人员医学观察楼及地下室等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工程及医疗设备购置等,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工作内容:
以我司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
三、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一)根据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概算的复函》(海发改社发函〔2021〕1566号),本次防雷检测费控制价为人民币65300.00元。该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作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现场勘查费、资料费、增值税等一切费用,最终费用以政府财务审计决算为准。
(二)本项目要求参加比选的单位根据《海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收费参考价(2021版)》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公司公布的控制价。
(三)总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的第一候选人。
四、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气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经办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非法人代表时须提供);
(四)提供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人诚信守法承诺书,且无相关违法行为(详见格式);
(六)提供报价函(自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函(自拟自拟)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证明)。
(六)诚信守法承诺书,且无相关违法行为(格式自拟)
五、编制比选文件的要求
(一)所有比选文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启封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二)提供比选文件正本一份。
六、评选规则
(一)我公司将结合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等因素进行审查,在满足符合性审查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1.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要求;
2.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
七、文件递交须知
(一)比选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
(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10:00
(三)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研发服务配套中心大楼3楼322室。
(四)报名单位需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及报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函及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
联系人:黎益民,电话:0898-66811638
海口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