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环发资讯 > 通知公告 » 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代管制暂行办法(修订)》和我司与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的《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代管合同》,我司代管的海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心项目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琼山区椰海大道20号)西侧,总用地面积 1424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6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14.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85.3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栋卫生应急业务综合楼、1栋应急检测中心楼、1栋洗消与一线疾控人员医学观察楼及地下室等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工程及医疗设备购置等,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工作内容:编制符合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三、资格及报价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择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要求报名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40112-2021),本项目初步确定为一级评估,评估单位应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工环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提供近3个月社保清单),项目组须配备2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
(四)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本次选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控制价为人民币10万元。该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作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现场勘查费、资料费、增值税等一切费用,最终费用以政府财务审计决算为准。
1.本项目要求参加比选的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公司公布的控制价。
2.总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的第一候选人。
四、比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清单(2021年11月-2022年1月),项目组成员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证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有关材料:
1.提供近半年以内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或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
(六)报价函(自拟)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证明)。
五、编制比选文件的要求
(一)所有比选文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启封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二)提供比选文件正本一份。
六、评选规则
(一)我公司将结合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等因素进行审查,在满足符合性审查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1.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要求;
2.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
七、文件递交须知
(一)比选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2日
(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10:00
(三)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研发服务配套中心大楼3楼322室。
(四)报名单位需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及报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需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密封)。
联系人:黎益民,电话:0898-66811638
海口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